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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会员代表大会(最高权力机构)
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;选举、罢免理事、监事;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、财务报告,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;审议决定协会重大发展规划、重大事项,确定会费标准;表决协会终止等重大决议。
二、监事会(监督机构)
监督协会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、秘书处及各部门履职情况,列席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会议;监督协会财务运行,审查财务账目,监督会费使用;监督理事、负责人履职行为,对违反章程的人员提出罢免建议;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督工作,维护会员合法权益。
三、理事会(决策机构)
贯彻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各项决议;筹备组织会员代表大会,向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;选举和罢免协会会长、副会长、常务理事、秘书长;审议协会年度工作计划、年度预算决算;决定会员吸纳、除名;决定办事机构、分支机构设立调整;领导协会开展工作,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。
四、常务理事会(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)
在理事会闭会期间,落实会员代表大会、理事会决议;审议协会重大业务活动、年度重点工作安排;研究审议协会日常重大事项,提交理事会追认;协调各分支机构工作,对理事会负责。
五、秘书处
1. 办公室:统筹协会全部日常行政工作。会务组织、公文收发、档案印章、会员联络、对外对接、活动统筹、人事后勤、分支机构日常协调管理。
2. 财务部:负责协会财务核算、预决算编制、收支管理、票据资产管理、年度审计、会费收缴等财务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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